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完善用水权制度和用水权交易市场,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破解水资源利用瓶颈制约,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结合环翠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环翠区实际制定。
三、制定目的
环翠区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4,属严重缺水地区。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前期取水许可办理、延续等工作中发现,部分取用水户取水许可证结余水量较多,导致“多占少用”现象突出。与此同时,新增优质项目却因用水指标被长期占用而难以获得用水保障,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而对于临时性、季节性用水项目,手续办理存在一定的时间成本与程序门槛,难以快速响应短期用水变化。针对这一问题,环翠区推动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改革试点,指导收储、交易、监管等各环节工作,填补制度空白,让改革试点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四、主要内容
(一)用水权怎么收储
收储对象主要有六类:
1.政府投资实施的节水改造工程节约出的用水权指标;
2.取水许可范围内,取用水户通过采取节水措施、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或受生产波动影响等节余的用水权指标;
3.受气候影响(丰水年农田灌溉需水量较少)、引水工程条件变化影响形成的结余用水权指标;
4.受土地征用、建设项目取消等因素影响产生的结余用水权指标;
5.因破产、关停以及迁出的用水户所持有的未到期的用水权指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储方式分为两种:
有偿收储:对企业通过节水措施节约的指标,给予合理补偿;
无偿收储:对因生产波动、气候条件变化等非节水因素结余的指标,由政府统一收回。
收储期限上,短期为1年,长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用水权怎么交易
收储的用水权指标,在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用水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依托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络竞价交易或协议交易方式规范开展。
1.单次交易地表水指标50万m3以上、地下水指标5万m3以上的用水权交易,原则上应在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交易;
2.单次交易地表水指标50万m3以下、地下水指标5万m3以下,且仅涉及单一用水需求主体的交易,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灵活地选择合规交易方式。
(三)监督与资金管理
监督管理方面,环翠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程监管,重点审查交易水量和资金的真实性、交易条件的可行性、水资源用途的合规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和交易价格的合理性。用水权收储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交易工作。
资金管理方面,用水权交易收益除收储成本和财务税收外,每年按一定比例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水改造与奖励等水利发展投入,不得随意截留、挤占、挪用。
五、重要举措
2025年,环翠区成为威海市唯一入选且首个获得该项省级试点资格的区县。试点启动后,邀请省级专家团队“问诊把脉”,结合环翠实际高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完成了首批6家企业24万余立方米的用水权收储,并促成了首宗用水权交易。
六、关键词解释
用水权收储再配置:政府借鉴银行“存贷”模式,把取用水户结余或节余的用水权指标集中收储到统一管理平台,再进行市场化配置。
七、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 宋宇
联系电话:0631-5336287
八、其他
(一)与上级政策相同点
全面承接上级政策,落实上级要求。环翠区水权收储交易管理机制在制度方向、交易规则和审批权限上与国家、省、市政策保持一致,不另设交易类型、不突破上级确定的制度框架。
(二)与上级政策不同点
1.层级定位不同。上级政策侧重制度供给和规则设定,明确水权交易的基础制度、交易方式和审批权限;环翠区侧重执行落地,把上级关于政府收储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区级可操作的具体机制。
2.收储机制构造不同。环翠区实际搭建区级收储平台,对全区取用水户用水情况进行核查,识别具备收储潜力的取用水户,形成可调度、可交易的区级水权指标池,解决“怎么收、向谁收、收多少”的操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