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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371002/2024-02346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内容分类: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2024-05-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环翠区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增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时间:2024/05/05 14:19:2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威海市环翠区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 增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政策要求

1.2019年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镇街,依法明确镇街执法主体地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镇街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街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2.2021年1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镇街行使。赋予了镇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3.2024年3月,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赋予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明确,选择20个左右试点县,将县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等行政权力授权镇街行使,同步推动县级执法力量下沉。

(二)需求迫切

一是镇街执法权限有欠缺。中心城区人口集中、老旧小区众多、市场主体数量庞大,在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等方面压力很大。之前下放镇街的行政权力,覆盖领域和权限较少,镇街面对违法行为常常是“看得见的管不着”,基层权责不对等问题突出。二是镇街执法力量不足。随着近年来常住人口不断增长,我区“城市病”易发多发,执法体量持续增大。但目前镇街执法工作主要依托区级下沉的执法力量开展,镇街自有执法力量欠缺,有的镇街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仅1-2人,且执法能力水平普遍不高、执法经验不足,承担行政执法任务存在困难。三是存在多头执法问题。区级执法权限比较分散,20多个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执法工作,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以餐饮店为例,短时间内可能要应对镇街、应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多个部门检查指导,容易发生执法扰民、扰企问题,对群众满意度提升和营商环境优化产生不利影响。四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执法滞后、协同配合不畅等问题,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履行程序较长、联动配合不够、攻坚合力不足等情况。比如私搭乱建问题,从立案取证、规划认定、下达处罚决定书直至最终拆除,最短需要9个月时间,在正式下达拆除决定前,属地镇街、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综合执法的力度不够,待法定程序全部走完,违建问题往往由小变大、既成事实,进一步增大了强制执行的成本和难度。

(三)高位推动。市区两级高度重视镇街赋权工作,市委书记闫剑波同志在市委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上提出试点申报要求,并在试点获批后作出批示,要求既要保证镇街接得住,又能发挥改革最大效应,努力创造威海经验。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把镇街赋权扩能减负作为一把手工程,区长亲自担任区级综合执法平台负责人,带头谋划部署相关工作,展现出我区做好镇街赋权和执法力量下沉工作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二、工作思路

为解决基层“责大权小”“小马拉大车”的结构性矛盾,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区长牵头召开赋权工作专题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研究赋权实施方案,明确了“围绕一个中心、搭建两级平台、编制三张清单、集成四种力量、健全五项机制”的思路框架,研究细化了各项重点任务,以赋权试点为契机,全力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三、务实举措

按照赋权试点要求和领导批示精神,区委编办联合区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主要内容为:

(一)围绕一个中心,纵深推进执法下沉。以镇街赋权扩能为中心,按照“同类镇街,一张清单”原则,结合镇街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区分主城区街道、经济发达镇、重点产业镇,有针对性地制定3类清单,下放执法权限97项(其中,主城区街道赋权63项,经济发达镇赋权92项,重点产业镇赋权85项),占省级赋权指导目录的92%。对于省级赋权指导目录外的事项,结合镇街实际情况和改革推进成效,区级部门可通过法定程序委托镇街行使,通过多种措施推动基层权责对等。

(二)搭建两级平台,凝聚区镇执法合力。一是做强镇街综合执法平台。由镇长(主任)任平台主任,镇街负责执法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平台副主任,统筹调度辖区内各类执法力量,将网格化平台、数字城管平台等与镇街综合执法平台一体化建设推进,辖区内执法问题均由同一平台发现、派单、解决,形成基层执法合力。将下沉人员及镇街原有城市管理、物业管理等人员全部纳入平台管理,综合执法中心作为平台办公室配备不少于15名正式工作人员。二是搭建区级执法平台。结合考察外省区县反映的执法下沉后镇街行政执法各自为政、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在发挥好镇街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基础上,全新打造区级综合执法平台。区长任平台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平台常务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平台副主任,指挥推进全区基层执法工作,统一管理数字城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平台办公室,将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纳入平台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各镇街案件日常派遣、吹哨报到派单、难点问题处置、职责分工仲裁等工作,杜绝各镇街“单兵作战、各管一片”,实现全区上下“握指成拳、协同共管”。

(三)编制三张清单,细化区镇执法责任。在有序推动权力下放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探索编制三张清单,明确“干什么”,让基层执法有据可循、务实高效。一是编制执法事项层级化清单。依托镇街赋权事项清单和受委托事项清单,系统梳理镇街可行使的行政执法权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编制镇街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立行使依据、处罚依据、裁量基准等相关内容,明晰区级部门、镇街执法权限层级划分和对应责任,实现“小事不出镇街、大事区镇协同”,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执法闭环。二是编制巡查事项一体化清单。结合执法事项层级化清单和上级要求,将涉及民生、安全和环境等领域的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全面集中,编制镇街巡查事项一体化清单,实现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监管领域一次检查到位;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认领巡查事项,形成特色清单,推进实现“综合查一次”。三是编制履职事项颗粒化清单。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和职责边界清单,编制部门履职事项颗粒化清单,作为快速明确责任部门职责分工的重要依据,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政府指定履职部门,并及时纳入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依托部门履职事项颗粒化清单,系统梳理基层执法工作推进中遇到的违法行为认定、跨区域执法、“一对多”等问题,编制镇街履职事项颗粒化清单,持续细化执法工作的流程环节、责任分工和对上协作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处置效率。

(四)集成四种力量,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区级力量应下尽下。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锁定的编制下沉镇街,目前,我区已制定约100名的编制下沉计划,进一步增强镇街工作力量,确保有效承接赋权事项。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等派驻镇街站所纳入镇街统一指挥调度,强化下沉人员交流,选拔执法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力量下沉镇街,在执法一线工作的人员满3年适当交流,满6年必须交流;应急、农业等区级执法队伍,根据实际采取辐射、巡回等方式,参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区级9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镇街执法一线,着力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难题。在“人”下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动“人、财、物”全部下沉,下沉人员除接受部门业务指导外,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执法专项经费等全部交由镇街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享受镇街同等水平,既能提升镇街统筹调度能力,又能提高下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镇级力量全面集中。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要求,扩充镇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编制,增加执法岗位人员,及时补充基层执法力量,要求镇街行政编制及从事执法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全员持有执法证。同时,加强镇街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按照不少于镇街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切实增强基层执法监督力量。三是用好执法辅助人员。发挥好执法辅助人员作用,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检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建立执法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和退出机制,不断规范辅助执法行为。四是汇聚社区网格力量。依托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网格员走访工作优势,用好“1+8+N”社区应急响应队伍,拓宽发现问题、信息传递、执法处置的快速反应渠道,形成“镇街派单、执法队接单”“网格员呼叫、执法队报到”的工作模式,推动执法问题前置化解,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五)健全五项机制,保障执法平稳高效。健全日常调度会商、过渡期衔接、执法协作配合、管辖权异议解决、执法监督和指导培训等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干得好”。关于日常调度会商机制,就是要建立健全“周例会、月会商、季度汇报”等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调度基层执法推进情况;每月组织编办、司法局、执法部门及镇街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处理重难点问题;每季度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落实不力或拒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向纪委监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

四、推进落实

赋权试点工作为期1年,分为动员部署、过渡衔接、全面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做好考核评估等四个方面强化落实,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为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公布赋权事项清单。各镇街、部门做好赋权及执法力量下沉准备。

5月至7月为过渡衔接阶段,期间区级平台全面运行,执法软硬件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着手编制三张清单,健全完善各项机制。相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赋权过渡、委托执法、“报到”处置等工作。各镇街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8月至1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镇街独立开展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人员力量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综合查一次”。同步做好基层执法运行监测、经验推广等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2月开展总结评估,有关部门对镇街执法工作运行、赋权工作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优化完善相应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五、政策解读人

区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王宁

联系电话:0631-522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