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最大程度地减少动物疫病对畜牧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调整修订《威海市环翠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威海市环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威海市环翠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最大程度地减少动物疫病对畜牧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主要内容
《威海市环翠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6个部分。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威海市环翠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及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体系。明确了区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架构,明确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工作组、专家组,并对各应急机构主要职责作出了具体要求和清晰界定。
第三章 运行机制。一是明确了预警级别,对预警发布、预警预防行动、预警预防措施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二是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应急结束等工作作出明确的要求。三是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结束后,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工作作出要求。
第四章 应急保障。对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人员防护、通信保障、公共设施保障、科技支撑、法制保障、气象水文海洋信息保障等应急处置应对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对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案演练、宣传培训、考核奖惩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预案修订、预案解释、发布实施等内容。
五、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环翠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肖凯,联系电话52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