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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事工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4-13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4-13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2〕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确定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目标,按照“六个一”的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的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城乡一体、系统推进。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变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实施精准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基本保障和工作绩效,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标准。强化财政资金兜底作用,积极吸纳市场化投入和社会化融资,增强保障能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鼓励探索城乡公益性岗位实现扩容提质的不同路径、推进措施,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结合上级部门每年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分配数量,进行岗位开发安置。2022年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568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7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98个,岗位计划分配表详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一)岗位安置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大龄人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岗位设置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按照需求导向、公益属性原则,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人社部门年初下达年度岗位开发计划,各镇(街道)按照岗位开发计划,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并对外发布岗位需求公告。2022年岗位开发侧重于护林防火、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互助养老(助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水利监管等领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岗位待遇标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威海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各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用工形式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在岗人员的用工形式购买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合并计算)。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岗位安置管理。各镇(街道)根据本年度发布的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备案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区人社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协助各镇(街道)做好管理工作。区人社部门指导各镇街全面应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实行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和指导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区级统筹,区政府负总责,各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度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协调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资金筹集、待遇兑付、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教体、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增强财政兜底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省级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省级财政补贴后市、区共同承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省市两级财政补贴后剩余部分,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相应比例分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原有资金渠道列支。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四)加强日常管理。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可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管理专员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专职或兼职负责城乡公益性岗位日常联系、监督管理、政策宣传、信息报送、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五)严格督导落实。区人社部门要把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情况列入对各镇(街道)就业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岗位开发、人员安置管理、资金拨付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符合本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应重新认定后,纳入到新岗位安置范围中。原有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不符合本方案规定安置条件的,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分配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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