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媛
办公电话:0631-5800654
机构职责: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配合市级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建议,配合市级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市级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跟踪研判社会安全有关风险隐患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牵头推进促进全区共同富裕相关工作。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研判消费领域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转报工作,指导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