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提升我区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着力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重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产养殖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国家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三、创建目标
2024年,完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主要内容
《创建方案》共分5部分,包括总体思路、创建目标、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坚持稳产保供、创新增效、绿色低碳、规范安全、富裕渔民,围绕加强科学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养殖方式、改善养殖环境、强化生产监管、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着力提升产城融合协调发展水平,加快构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更好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
第二部分是创建目标。2024年,完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区水产养殖业生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格局基本实现,建成全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样板。
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一是合理布局养殖生产: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制度,积极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二是推进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促进水产种业振兴,提高养殖设施和装备水平;三是促进水产种业振兴: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疫病防控;四是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建立全链条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水产养殖生产组织化程度等工作,加强海洋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部分是进度安排。分动员准备阶段(2024年1月-2月)、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3月-6月)、申报阶段(2024年7月)三个阶段。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资源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养殖单位积极参与、各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及人才培养,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我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意义及工作动态,保障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完成。
解读人:环翠区海洋发展局渔业科负责人 刘浩明 0631--530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