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翠区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发〔2023〕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环翠区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环翠区推动乡村教育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我区打造精致化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8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3〕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区与乡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1以内,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争创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加强乡村学校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二)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在省级、市级试点基础上,镇域全面推开实施。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推动需要,强化乡镇中心校在教育管理、教研统筹、资源协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选优配强乡镇校长,负责镇域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探索实行“集团化、联盟化”的办学模式。(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探索城区优质学校采用“1+N”托管、挂牌、办分校等模式,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吸纳乡村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形成较为紧密的结对办学关系。对于不具备集团化办学条件的,以城区优质学校为核心,建立城乡间、校际间联盟型的友好结对关系,开展传帮带活动,进行协同教研、同类问题共研,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建立强效扩优行动辐射学校捆绑评价制度,激发集团、联盟办学活力,提升行动实效。鼓励各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四)强化乡村教研支撑。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全面落实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和“四名工程”人选工作室帮携乡村校和城乡一体化教研三项制度。2023年起,教研员、骨干教师至少联系1所乡村学校,定期深入乡村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带动乡村学校相关学科领域、管理领域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依托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在乡村学校的推广应用和本土转化。(区教育体育局牵头)
(五)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依据乡村学生生源变动趋势,进一步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规划。既要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数量不再新增,又要防止乡村小学、幼儿园“撤并一刀切”和初中“贸然进城”。(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公安分局、规划分局配合)
(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4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七)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6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校长省级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八)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效益。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6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九)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区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十)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每年遴选推广一批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发挥好乡村“复兴少年宫”作用,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结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组织乡村学生到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新企业和省、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等开展实践体验活动,开拓乡村学生视野。(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一)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关注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2024年,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实施“希望小屋”“希望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团区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工作作为打造精致化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区教体局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农办、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二)加强乡村教育振兴研究。在整合区域内部教育研究力量的基础上,积极对接专业团队,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区教育体育局牵头)
(三)强化督导评价。对区级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全区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制定区级层面乡村学校发展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委农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