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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监察科(加挂矿产管理科牌子)

时间:2023/06/14 16:58:4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负责人:高鲲鹏  

办公电话:0631-5223016

机构职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自然资源、林业和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领域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监察。负责信访调处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区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负责对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山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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