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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卫生_体育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3-03-09
  • 公开发布日期:2023-03-09
  • 发文字号:威环政发〔2023〕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发〔202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环翠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健康环翠建设,加快我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2017〕82号)、《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2019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四)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培育具有环翠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推进健康环翠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全程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及“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村)、企业、机关(单位)、医院、学校、餐厅(食堂)、市场(超市、商场)、主题公园、步道等健康细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二)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提供戒烟门诊、咨询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四)普及健康教育,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各村(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五)推广健康自我管理,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六)完善健康管理,辖区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进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高危人群和患者管理,提供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七)推动高危人群早期干预,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

(八)推广早诊早治,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九)完善分级诊疗,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构建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一)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二)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十三)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四)加强健康信息监测,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十五)推动工作创新与经验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区政府将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作为全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发挥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职责分工

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

1.区委宣传部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新闻宣传工作和协调主流大众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制定媒体传播计划,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区直机关工委牵头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竞赛活动。

3.区工会积极引导工会组织,建立职工参加身体活动和锻炼的制度。在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

4.团区委发动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活动,提高全区青少年慢性病防控能力。

5.区妇联牵头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妇女参与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普及慢性病知识宣传,落实慢性病干预措施。

6.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慢性病防控知识传播计划,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制和健康教育,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7.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8.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普及学校及托幼机构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展儿童、青少年口腔疾病防治。

9.区科技局负责推动慢性病防制适宜技术立项和引进等。

10.区工信局牵头开展工业信息化“健康企业”建设。

11.区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给予救助,落实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配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控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2.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统筹安排经费,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专项经费。

13.区人社局负责对引进的慢性病防控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14.区文旅局配合开展相关星级酒店“健康餐厅”创建工作。组织职工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健康宣教,提升职工健康素养。

15.区商务局牵头开展“健康市场(超市、商场)”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商场(超市)慢性病宣传阵地建设,引导超市(商场)设立低盐食品专柜。

16.区卫健局负责成立环翠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指导专家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对辖区居民开展慢性病系统管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相关监测与评估工作。

17.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健康食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18.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有关部门或各镇(街)在公共场所开展户外慢性病防制知识宣传。

19.区医保局负责实施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等相关政策,落实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措施。与区卫健局在医疗、医保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

20.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健康主题广场(公园)”、“健康步道”创建工作。

21.公安分局负责提供辖区人口基本数据,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

22.各镇街发挥属地作用,牵头开展“健康社区”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健康细胞的创建工作。负责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导评估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及时开展评估,总结建设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指标。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