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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09788/2022-35901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内容分类: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2022-07-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环翠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版)》领导干部解读

时间:2022/07/21 15:04:3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人: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

主持人:《环翠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依据是什么?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政字〔2020〕12号)、《关于做好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1〕43号)、《关于做好2021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威工信字〔2021〕30号)、《关于做好2022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2〕56号)。

主持人:《环翠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目的主要有哪些?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亩产效益”评价范围有哪些?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评价年度统计部门年报名单为准;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原则上占地超过3亩的企业全部纳入评价(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

主持人:“亩产效益”评价中,集团公司怎么参评?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 对集团公司的评价,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可以并入集团公司参加评价,合并评价的集团公司全部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范围。

主持人:“亩产效益”评价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权重如何分配?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单位用地税收(30分)、单位能耗销售收入(10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0分)、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1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税收增幅(4分)、销售收入增幅(2分)、研发经费投入增幅(4分)、工业总产值增幅(10分)、加分项(10分)。

主持人:“亩产效益”评价中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权重如何分配?

威海市环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积超:单位用地税收(50分)、单位用地销售收入(30分)、加分项(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