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人:威海市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
主持人:请说一下《环翠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近年来,大量房屋老化,历史累积的安全隐患开始集中显现,安全管控压力不断加大,形势日益严峻。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是长期积累矛盾集中暴露的典型事件,充分反映了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尤为突出,如自建房结构安全存在“先天不足”、违规建设改造现象比较普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主持人:请说一下《方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方案》主要依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的。
主持人:请说一下《方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我区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全区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持人:请问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6月1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2月10日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主持人: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难点有哪些?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重点突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和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聚焦“四无”自建房(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
主持人:本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主要包括自建房的基本信息(自建房地址、产权人、层数、高度、面积、建造年代等)、安全状况(房屋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有无抗震构造措施等)、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结构、加高加层等行为)、合法合规情况(土地性质、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四个方面。
主持人:《方案》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环翠区建筑工程事务服务中心科长曲鹏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依据《环翠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环翠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和本实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经营后自用”的原则,对城乡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并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督导内容,围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有关部门、各镇街、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整治责任。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重视自建房安全,切实提高排查房屋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