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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03-01
  • 公开发布日期:2022-03-01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2〕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翠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2〕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环翠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环翠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67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46号),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具有环翠特色的应急保障体系框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全区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全面建成,应急信息一体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科学高效的7×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体系。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完成,全区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基本建立,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显著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一般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综合及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协同作战水平大幅提高。

建立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按照《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翠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威环政办字〔2021〕19号)要求,统筹推进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年底前生活保障类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大疾控体系构建基本完成,传染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

1.完善领导指挥体系。加快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领导体制,逐步理顺和完善公共卫生、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领导体制。组建各级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加强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委编办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各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功能,提高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等保障能力。2022年底前应急指挥中心达标运行。(区应急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现场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立足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需要,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统筹加强应急指挥车、移动应急方舱、单兵系统等设备设施应用,完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和通信保障平台,提升现场应急指挥保障能力。(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融合通信系统建设。依托区应急指挥中心,整合应急、林业、消防、公安等部门通信系统,实现各类音频、视频、数据的全面整合,提供多业务联动调度,最终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统一调度指挥,达到统一指挥、联合行动的目的,提高协同作战效率。(区应急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林业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完善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度,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首席专家,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决策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区应急局牵头,区卫健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6.加快实施综合风险普查。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调查,摸清风险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建设风险数据库。2022年底前建成全区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险视频监控体系,提升海上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提高小型水库洪水预报、公共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客流监控、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等风险预警能力。(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海洋发展局、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区林业发展中心、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加强涉灾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建立公共安全形势综合分析制度,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研判,动态掌握公共安全形势。(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自然灾害治理工程建设。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加强灾害防护设施建设,增强工程防御能力,提高灾害防控水平。

加快城市房屋除险改造,积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御水平。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标识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避难场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区水利局负责)

强化重点林区火灾防控,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新建储水设施9处,新建改造森林防火通道21公里,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区林业发展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海洋避风避浪港建设,实施防波堤加固工程。推进智慧渔港建设。(区自然资源局、区海洋发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地质灾害工程防范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1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努力恢复森林、河湖、湿地、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区海洋发展局、区林业发展中心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加强安全风险信息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控制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建设项目,积极推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底前危险工艺装置全面实现自动化控制。(区应急局牵头,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加强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化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领域专项治理。(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区住建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供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区住建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类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运行。(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壮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

11.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2022年底前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12.加快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2号)部署,加快区、镇(街道)和国有林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逐步配齐人员,加快装备配备,尽快形成战力,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全覆盖。(区应急局、区林业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救援理念、职能、方式转型升级。依托具备一定能力的企业专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在隧道救援、事故救援、海上救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应急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海洋发展局、区卫健局、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按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培育发展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壮大蓝天救援队等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推演演练。

15.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应急推演演练。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举办综合性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现场处置演练。强化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检验完善、改进提升作用。(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17.理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整合优化分散在各部门的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区政府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威环编办〔2020〕35号)要求,分别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工作。加强各类应急物资生产、采购、储备、供应各环节的衔接,加快构建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为支撑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快速调运机制。(区委编办、区应急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确定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和方式、布局,形成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布局建设区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储基地,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综合性物资储备仓库。分类加强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援处置、海上溢油、应急交通、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制定年度重点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科学确定储备方式和比例,补齐补全应急物资储备缺口。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不断加大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力度。依托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提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功能,实现应急物资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区应急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大力发展应急产业。坚持急用先行、优势优先发展的原则,发挥基础较好的制造企业优势,优化应急产业布局,升级改造现有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统筹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应急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2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2022年底前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创新防治策略,精准实施防控工程,遏制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播流行,将疫情持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完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设置,实现对疑似感染者的有效防控。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合理规划布局集中隔离场所,严格落实设置标准,设置1处以上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备用场所,储备房间不少于400个。加强体育馆、展览馆等封闭式大空间建筑资源调查,在突发重大疫情时,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紧急医学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布局,形成分级分类、综合与专科兼顾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综合类、烧伤类、中毒类、核辐射类、骨科类等伤病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制定应对典型突发事件的医务人员、急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资源配置方案,逐步实现功能模块化、单元化。(区卫健局负责)

25.提高灾后疫情研判和风险防控能力。科学制定公共卫生策略,健全灾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水平,加强心理支持和精神卫生干预,确保重大灾难后不发生重大疫情、有需求的受灾人群及时获得心理救助服务。加强医学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体系建设。(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26.加快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公路、水路和管道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交通保障和支撑能力。提升重要节点城市资源配置水平,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打通交通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应急运输协调调度。整合公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等部门交通信息资源,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统筹管理,提升综合运行监测、协调联动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分析、应急信息服务等能力,实现与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水平。(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区应急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组建区级公路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提升公路工程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依托骨干道路运输企业,明确人员和装备、物资等要素配置标准,2022年底前组建1—2支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负责)

29.提升应急交通保障韧性。积极推进铁路、公路、管道、长大桥隧、互通立交、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监控设施建设,提高信息采集能力,推进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智慧监测与管控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交通运行状态监测能力建设,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各镇街负责)

30.畅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完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加强交通战备应急投送能力和运输保障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各镇街负责)

(八)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1.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共享清单、交换渠道、评价机制,实现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参与应急处置的部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和战时应急信息共享。提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灾害事故现场通信保障能力。(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灾害多发、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基础设施及相关防护设备,提升公众通信网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区工信局、联通环翠分公司、移动环翠分公司、电信环翠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装备在应急通信中的应用,保证在城市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和石油化工火灾事故、隧道及地质灾害等信号屏蔽严重情况下,快速建立前方通信平台,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通信保障要求。逐步加强设备配备、维护和更新,统筹推进370M无线应急专网系统建设,推动无线通信终端装备和卫星电话、宽带卫星等小型、便携应急通信装备配置,增强各通信终端信息互通能力,确保复杂条件下灾害现场信息与指挥中心互通顺达。(区应急局牵头,区工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强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快区级应急通信基地建设,配备必要的场地、车辆、装备、专业人员,加大应急通信保障培训演练力度,提升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技术支援等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应急科技装备能力。

35.加大应急技术研究应用力度。推动高等院校在应急管理、安全工程、海洋工程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实训基地实施“订单式”培养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实施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计划。(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6.提升应急装备保障能力。聚焦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需求,推动地震救援、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海上搜救、污染清理、环境监测、医疗救护、防护用品等领域应急装备研发生产。加大先进适用应急装备配备力度,逐步提升应急、地震、消防、公安、动物疫情、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监测等行业领域装备水平。(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7.拓展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发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生命线工程等行业领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检验检测等应急技术服务,加强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改革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体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2022年底前,在高危行业领域和危险性较大的粉尘防爆、涉氨制冷行业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区应急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基层基础应急保障能力。

38.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章,严格执行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地方标准,加快制定、修订我区配套文件。开展全区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完善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政务新媒体品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工作,深化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区应急局负责)

41.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数据和业务标准,统筹推动部门和社会机构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新技术更新换代,集聚应用各类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逐步共享至城市运行指挥平台。(区应急局、区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和调度督导检查,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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