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政府文件库>【文件库】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1-08-16
  • 公开发布日期:2021-08-16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1〕1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1〕1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着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预案衔接。到2022年,完成全区新一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实现镇街(含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下同)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灾种全覆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明显提高,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开展更加普遍,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更加及时,全区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编修范围

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机构改革后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应急预案;面临的风险和应急资源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截至2021年7月发布满三年未修订,或虽未超过三年,但存在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以及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问题需要调整的应急预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系,着力推进预案全覆盖

1.加快推进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总体应急预案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本地区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本级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对区总体应急预案进行系统修订,原则上在2021年底前完成。

2.全面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物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要按照本行业、本系统有关规定,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开展前,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上位政策规定、相关突发事件损失危害情况、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发挥作用情况等,研究确定调整方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6月前完成。

3.及时开展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物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本部门在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的部门应急预案。区直相关部门的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6月前完成。

4.强化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各镇街结合本辖区事故灾害情况特点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基层应急预案。区直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部门(行业、领域)所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纳入本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基层组织和单位原则上与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

(二)面向实战,着力提高预案实用性

1.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要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变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

2.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风险辨识、隐患处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清单等,重点规范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要根据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充分研判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交通、通信、供电、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发生瘫痪的极端情况,既要满足一般性应急救援任务需求,也要考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需要,科学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等。

3.基层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收集报告、组织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的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单位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信息报告、预警响应行动、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实施方式等,体现自救互救和快速响应特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对于重点特殊岗位,要制作应急处置卡,完善AB岗、主副班等制度。

4.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根据预案内容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现场行动方案和操作手册。现场行动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架构、指令传达与信息反馈、应急救援任务分工、应急救援工作区域划定、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体现务实高效特点。操作手册侧重明确信息报告、处置程序、响应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通讯联络表、处置流程图等内容,体现简明易行特点。

(三)规范程序,着力提高预案编制质量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审批、发布要按照以下规范程序进行:

1.总体应急预案:①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修订,形成初稿;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③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会签稿;⑤相关部门会签后,形成送审稿;⑥将送审稿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⑦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①牵头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形成初稿;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③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会签稿;⑤相关部门会签后,形成送审稿;⑥将送审稿报区政府审批通过;⑦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部门应急预案:①相关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形成初稿;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③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④部门印发实施,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镇街应急预案:①各镇街负责编制、修订镇街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形成初稿;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④印发实施,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按时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印发、报备、培训、演练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要全面识别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运用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将预案编修工作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三)强化协同联动。把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作为实战预演的过程,在全面征求预案所涉及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名义组织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情景模拟构建方式对预案草案内容进行推演,检验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响应启动、保障支援等工作程序和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坚持开门编制预案,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主动听取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提高预案的科学性。

(四)强化培训演练。应急预案印发后,编制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预案宣贯、编发培训材料、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应急处置相关成员单位及其管理人员、专业救援人员等进行培训。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风险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和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或者会同相邻的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应急准备、修订应急预案。

(五)强化责任落实。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组织完善配套应急保障计划。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预案制修订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预案制修订工作,并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全面掌握各镇街、各部门工作进度,对于发现的推诿拖延、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记入相关工作考核记录。


附件: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一览表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一览表

一、自然灾害类

序号

事件类别

预案名称

主要牵头部门

1

水旱灾害

环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2

地震灾害

环翠区地震应急预案

3

森林火灾

环翠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4

自然灾害救助

环翠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

地质灾害

环翠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6

海洋灾害

环翠区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7

生物灾害

环翠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区农业农村局

8

环翠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区林业发展中心

二、事故灾难类

序号

事件类别

预案名称

主要牵头部门

1

危险化学品事故

环翠区危险化学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应急局

2

火灾事故

环翠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区消防大队

3

道路交通事故

环翠区公路设施事故应急预案

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

4

房屋建筑事故

环翠区房屋建筑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住建局

5

燃气事故

环翠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6

市政工程事故

环翠区市政工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7

防汛突发事件

环翠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8

大面积停电事件

环翠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区发改局

9

通信网络事故

环翠区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区工信局

10

民用爆炸物品

环翠区民用爆炸物品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1

特种设备事故

环翠区特种设备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12

重污染天气

环翠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生态环境分局

13

环境污染事件

环翠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4

渔业生产事故

环翠区渔业船舶海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海洋发展局

三、公共卫生事件

序号

事件类别

预案名称

主要牵头部门

1

传染病疫情

环翠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区卫健局

2

群体不明原因疾病

环翠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

医疗救援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4

食品安全事件

环翠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5

药品安全事件

环翠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6

疫苗安全事件

环翠区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7

动物疫情

环翠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四、社会安全事件

序号

事件类别

预案名称

主要牵头部门

1

恐怖袭击事件

环翠区处置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分局

2

刑事案件

环翠区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3

群体性事件

环翠区处置重特大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4

涉外突发事件

环翠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商务局

5

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突发事件

环翠区生活必需品

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6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环翠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区委宣传部

7

舆情突发事件

环翠区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8

金融突发事件

环翠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9

民族宗教事件

环翠区涉及民族方面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区委统战部

10

环翠区非法宗教

渗透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11

粮食事件

环翠区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

区发改局

12

校园安全事件

环翠区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