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环翠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140元,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613 元,增长 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168 元,增长7.3%。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043元,增长 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37039 元,增长 5.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96元,增长8.8%。全年全区有13.9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 5.25 万名离退休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2.53万人,1.38万名居民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80 元。失业保险参保9.05万人,基金收入5694万元,4090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参保9.96万人,基金收入5892万元,696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全区各类养老机构 26 家,有床位 4131 张,收养人员 1400 人。全区投入资金1420.19 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157人。自 1 月起,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2503 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2002 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81 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1 元,三四级残疾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51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81 元,二级残疾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151 元。至年末,有孤困儿童 63 人,全年发放资金 145 万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538 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 贴 3125 人 , 全 年 发 放 资 金709.53万元。自1月1日起,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 953 元提高到1001 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 130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 1040 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标准为具备生活处理能力每人每年 3990 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 6650 元、完全 丧 失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每 人 每 年13298元。
【医疗卫生】环翠区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有 426 所。其中,医院 18 所,镇卫生院 4 所,门诊部 43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专科疾病防治所1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15 家,村卫生室 81 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53所,其他卫生机构 3 所。各类卫生机构实有床位1945 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1653张。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4423 人,其中执业及执业助理医师1932人。
【创业就业】 环翠区城镇新增就业 5201 人,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767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370人次,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 6600余万元,1742 家企业获稳岗返还补贴 1096.22 万元。组织招聘会 40 场,直接服务企业400余家次,解决企业用工2830人。15家企业完成自主评价备案评审,新增技能人才1201人,其 中 高 级 工 及 以 上 高 技 能 人 才839人。
【平安建设】环翠区统筹推进社会治理,高标准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助力威海市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设,孙家疃街道化解涉海涉渔纠纷“海上枫桥”经验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集中治理、防范打击邪教等平安建设重点任务,深入开展“铁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命案现案和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破案率均达100%。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全区纳入省攻坚的 89 件 案 件 化 解 88 件 , 化 解 率98.88%,位居全市首位。持续繁荣法学研究,成功争创“中国法学会县级法学会融媒体建设试点”。
【法治建设】 环翠区深入学 习 宣 传 贯 彻 党 的 二 十 大 精 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重点课程、干部培训计划。坚持将法治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不断提升法治环翠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召开依法治区相关会议 5 次,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等 10 个文件推动法治建设。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采用书面述法和委员会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46 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聘任全市首批 28 名法治建设监督员,助力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活动,组织各单位对照标准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向市级推荐 5个单位。参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印发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整理上报指标材料104 项,完成 1 个综合示范创建和 2个单项示范创建的申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覆盖抽查事 项 100 项 , 涉 检 查 市 场 主 体1496 户。开展小店经济等 7 个主题集成式服务,发布全省首个镇级便民中心建设标准,发出全省首批“九证合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 (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报监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 镇 污 水 排 入 排 水 管 网 许可”] 施工综合许可证。召开“面对面·听企业讲”座谈会,开展“伴随式”监督执法活动,开设 7 个执法监督联系点,26 个执法部门开通涉企执法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开展镇 (街道) 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重大行政决策提升年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发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1 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监督指导,反馈指导意见 7 件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文件 36 件。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 4 次,组织重点执法部门 450 余人对 《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 等文件进行学习。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7 人通过执法资格审验,64人完成培训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推行“信用+调解”,建立全市首家商圈楼宇调解组织,组建“流动调解室”,每月开展 2 次以上矛盾排查。印发 《威海市环翠区应诉管理办法》,开设复议涉企绿色通道,加大复议调解力度,审结复议案件96件 (不含 2022 年结转)。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普法活动800余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创建全省首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亭,探索“点单式”普法,8月组织讲师团到模具协会为60余家单位开展讲座。
【城市建设】 环翠区立足“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发展定位,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标准环境、特色化发展为基本内涵,全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启动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扎实推进50 余项城建重点工程,修改建道路34.7千米,优化易堵路口8处,改造公交港湾 7 处,改造积水点 13 处,巡查、养护、检测桥梁 31 座,全面完成栖霞街腾退,海峰路西延工程正式通车,冶口水库增容工程主体完工。对红叶谷小区、远遥东区等8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更新,改造面积 42.1 万平方米,改造楼宇 169 栋,受益居民 5350 余户。远遥东区改造项目入选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揭榜挂帅”试点任务清单 (第一批)。全区 9 个项目入选全省城市更新、绿色建筑等示范试点,环翠区获评山东省推进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突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