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9月16日受理威海阳光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变更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9日:
申 请 人:威海阳光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街道统一路-88号阳光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蓝鸿恩 | 男 | 中国 | 无 |
投资人 | 崔鉴洲 | 男 | 中国 | 无 |
蓝鸿恩 | 男 | 中国 | 无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631-5819337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