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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81746/2026-48043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6-09-1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第三批认定公告

时间:2026/09/15 16:04:1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及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安排,2026年威海市环翠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三批次组织开展。现将第三批次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户籍;

2.持有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

4.驻地在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流程

1.先体检(即日起至9月29日)--2.在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9月21日8:00—9月30日17:00)--3.查看审查结果(10月8日—10月16日)--4.接收证书、核查材料(10月19日—10月21日)

(一)体检。

对照受理范围及认定条件确认是否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9月29日。

2.体检方式:体检医院仅限威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医院,申请人自行在指定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体检表及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3.申请人体检完之后,不用再跑一趟医院去取体检报告,由医院汇总体检报告交审批机关。

(二)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8:00—9月30日17:00。

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申请人网上上传材料即可,全程不用到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批机关将证书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全程不用到现场)。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或者访问“爱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报名,具体流程可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

1.网上选择“认定机构”。符合在我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2.网上选择“现场确认点”。符合在我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确认点(这里只是分配确认权限,并非到现场确认,申请全过程不用到现场)。

3.选择“邮寄领取”。证书全部通过邮政EMS寄送,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申请人请勿到现场领取。请认真、详细填写“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4.选择考试形式(仅限两种)。一是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二是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

5.学历信息和普通话信息栏目应核验成功。

6.上传材料。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明。身份证两面拍照后合并为一张上传。

(2)户籍地证明或居住证明等。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或临港区的户口本、居住证、学生证、军官证四选一。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上传本人户口本的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单页(将三页放在一起,拍一张照片上传);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信息。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用上传。学历未核验通过的,提交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显示“通过”的不用上传。

(5)其他材料。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查看认定结果(10月8日——10月16日)

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认定状态变为“待认定审批”是指材料已经通过审核,申请人无需其他操作,耐心等待审批机关按程序推进。10月16日后,认定机构联合公安、检察院统一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无犯罪记录核查,做出认定结论后,认定状态才会显示“审批通过”。

请关注报名网站“留言”栏目。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将驳回并通过留言说明未通过原因及更正方式。9月30日为报名截止日,之后申请人仍然可以更改信息及材料。

(四)接收证书、核查材料(10月19日——10月21日)

寄送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放入个人人事档案。认定机关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全部通过邮政EMS寄送,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申请人请勿到现场领取。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一定要详细填写邮寄地址。一定保持手机畅通,或者注意看手机短信,邮寄人员将与你联系。

四、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docx

附件2:体检表及体检医院.doc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