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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334636228F/2026-47881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6-08-1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旅游旺季租赁电动自行车温馨提示

时间:2026/08/18 16:57:04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广大游客朋友们、电动自行车租赁经营商户:

当前进入旅游出行旺季,电动自行车租赁需求持续攀升。为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租赁纠纷,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示:

1.完备证照资质,合法合规经营。电动自行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资质合法有效;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正规合法的租赁商户,不要选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私租车辆。

2.规范签订租赁合同,明确权责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时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消费者应在租赁前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全部条款,并妥善保管租赁合同。

3.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格乱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租赁收费标准、押金退还规则、超时计费、损坏赔偿等价目信息,做到标价清晰、内容完整。亦可在合同中对上述内容予以约定。

4.妥善留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如遇消费纠纷或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请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