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方面预算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工作实行各级共同投入、协同保障的经费投入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护是村级组织开展基层治理的重要工作,已整体纳入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范围。目前,村级支出已纳入财政“保民生”重点保障范畴,山东省村级支出保障标准为11万元/村/年。区财政局始终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作为基层财政重点工作,统筹整合各级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持续加大村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2025年,我区扎实落实村级组织运转资金保障政策,全年村级支出共计2505万元,村均保障标准远大于省定11万元/年的基准水平。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中,我区继续足额统筹安排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持续稳定村级支出规模,保障农村环境卫生管护工作长效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