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可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镇街船舶编号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海上安全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精准点明了镇街编号船舶在动态管控、安全风险、船主配合、执法履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内容贴合辖区实际、举措务实可行,对整治“三无”船舶乱象、夯实海上安全生产底线具备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
(一)稳步推进定位终端布设。我区已全面启动编号船舶北斗定位终端安装工作,遵循先重点船只、后全域覆盖的推进思路,优先为休闲营运、近海养殖类船舶加装设备,同步划定海上电子管控区域,数据统一接入区级船舶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实时追踪船舶航行点位、行进轨迹,一旦船只超出核定作业范围、擅自跨水域航行,即刻向属地镇街及主管部门触发预警提示。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1504艘船舶终端的安装。
(二)强化渔港停泊点管控。严格落实“依港管船”机制,全面排查梳理辖区渔港、自然停泊点等共20处,建立台账并明确管理责任人。严格执行船舶进出港报备制度,要求编号船舶进出港必须向属地镇街报备,严禁无证船舶、安全设施不全船舶离港作业。常态化开展停泊区域巡查整治,纠治乱泊乱停、挤占航道等问题,维护海上停泊秩序。
二、关于“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的落实情况
(一)细化激励惩戒标准。坚持正向引导与刚性约束相结合,对积极配合年度核查、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船主,优先纳入正规休闲船舶运营体系,统筹协调停泊泊位资源。对拒不配合核查、违规航行作业、隐患整改逾期的船舶实施分级风险管控:初次违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两次整改未达标的,依法责令停航整顿;3次以上违规或情节性质严重的,取消规范化管理准入资质。
(二)深化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工作人员、镇街管理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码头座谈、微信群推送、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解读镇街编号船舶管理政策初衷、登记流程、评估标准、奖惩措施等,详细讲解违规操作的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消除船主抵触心理,引导船主主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关于“建立镇街与区级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的落实情况
(一)明晰执法职责分工。镇街负责对辖区编号船舶开展“一船一档”建档工作,详细记录船舶编号、船主信息,组织开展年检评估、保险购买等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编号船舶、渔港停泊点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违规线索;区级执法部门负责执法指导、业务培训、案件查处等,为镇街提供执法业务指导,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规航行、非法捕捞等行为。
(二)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实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快速响应机制,镇街巡查发现无证航行、违规作业、安全设施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上报线索,区级执法部门接报后赴现场查处,实现“线索上报、快速响应、联合处置、结果反馈”闭环管理。紧盯关键水域、关键时段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各类海上违法行径,强化警示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已查处镇街编号管理船舶违规案件3起。
此外,我区已将镇街编号管理船舶纳入海上应急处置体系,及时推送气象、海况等预警信息,全面提升海上突发状况应对能力。今年以来,已累计推送海上大风、大雾等预警信息126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海上安全工作的关注与建言,诚盼您持续监督支持各项工作开展,多提宝贵意见,携手护航辖区海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联系人:董云超;联系电话:5236887)
威海市环翠区海洋发展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