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环翠区发展和改革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总数3件,决定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实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的通知(威环发改字〔2022〕26号)。
2.关于半月湾景区环海路辅线阶段性车辆限行期间观光游览车票价的通知(威环发改字〔2025〕6号),有效期至2030年4月22日。
3.关于明确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威环发改字〔20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