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威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镇街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推荐项目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25日起到2026年4月13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需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或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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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翠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环翠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docx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