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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371002/2026-46143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内容分类: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成文日期:2026-01-1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时间:2026/01/12 10:21:2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4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继续执行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标注有效期。


附件:决定继续执行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继续执行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