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对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进行反映,方式为来人或者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631-516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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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0项整改完成情况.docx
中共环翠区委 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