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威海环翠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
威环政发〔2025〕5号
为积极顺应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时代趋势,深度挖掘环翠区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全力推进全域文化、旅游、研学、康养产业协同共进,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成立“威海环翠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公司设立与股权划转
同意将威海半月湾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 “威海环翠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威海环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该公司股权无偿转让至环翠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二、公司定位与性质
威海环翠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定位为国有独资公司,属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资源整合、产业培育、股权运作及引资、融资、投资等方面的显著优势,成为推动环翠区文旅产业升级创新的核心力量,增强国有资本在文旅产业领域的影响力与带动力。
三、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和资产,股东为环翠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雄厚的注册资本将为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实施重大文旅项目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助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三、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开发、景区运营管理、旅游产品策划营销、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研学旅行服务、康养产业运营等多个领域。通过多元化的业务布局,实现文旅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拓展,打造具有环翠特色的文旅产业生态体系。
四、发展要求
威海环翠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应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环翠区文旅资源优势,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市场,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企业运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环翠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