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街、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决定将中央财政下拨的7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用于扶持我区2家家庭农场,为科学、高效、公平合理地利用好资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
采取农场自主申报、审核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支持对象。奖补对象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2024年底前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具体条件包括: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要有规范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二)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家庭农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六)一票否决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一票否决:
1.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2.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经查证属实的;
3.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处理的;
4.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处理的;
5.其他情形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整改的。
二、扶持内容
申请主体需符合以下内容中的其中任一项项目要求。
(一)应用先进适用设备类。支持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过程的精细化、数字化,包括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气象环境监测、土壤养分监测、和病虫害监测系统及物联网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和数字化设备等。
(二)夯实组织基础类。支持家庭农场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家庭农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委托专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生产控制、财务管理、培训指导、信息统计等服务。
(三)提升运营质量类。支持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鼓励家庭农场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四)强化服务带动能力类。支持家庭农场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家庭农场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原则上2024年度已获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可申请。
三、考核措施及资金确认
(一)镇街实施初步考核。各镇街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通知辖区内所有在2024年底前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由各家庭农场根据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提交申请,各镇街成立考核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家庭农场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原则上,羊亭镇、温泉镇、桥头镇至少各推荐1家家庭农场,其他镇街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二)成立考核小组。区农业农村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乡村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推广培训科、种植业科、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等。
(三)组织实施考核
考核小组对各镇街提报的家庭农场考核打分,具体如下:
1.资料审查。审查家庭农场经营证件、财务账簿、相关档案等各类资料。
2.实地检查。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基础生产设施、设备装备、系统建设、生产加工现场、产品等。
3.验收评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规定及要求进行考核评分,确定2家家庭农场。
(四)资金确认。考核通过的每家家庭农场获得3.5万元奖励扶持资金,按照程序公示后予以发放。
四、资金使用方向
支持家庭农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和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能力等。
联系电话:5236902
附件1:环翠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环翠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评分表.docx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