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久盈干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8年3月22日取得设立登记行政许可,许可证件编号:91371002MA3MU5RU7E。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罗毅反映,威海久盈干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盈干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22日办理设立登记时,将其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存在冒名登记的问题。
近日,我局接到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威海久盈干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调查报告》。本案现已调查终结。现有的调查情况显示,久盈干公司的设立登记不是举报人罗毅的真实意思表示。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久盈干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内未有相关组织和人员提出异议。综上,我局认为久盈干公司的设立登记属于冒用自然人身份骗取登记的行为。
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向罗毅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5﹞27号),罗毅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于2025年6月11日公告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5﹞28号),公告期内未有相关组织和人员提出听证申请。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久盈干公司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