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明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门窗统一进行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中央、省级相继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要求各地对2005年底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
五年来,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镇街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累计对50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网改造、路面硬化铺装、公共活动场地改造提升、增设停车位、绿化提升、智慧化改造等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根据上级节能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列入改造计划存在节能短板的居民楼进行了楼体保温层改造,累积改造外墙保温约1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老旧小区的节能短板。
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对老旧小区门窗统一进行改造的事宜,经认真研究,结合现行政策和实施条件,认为该方案在操作层面仍存在若干需审慎评估和难以逾越的现实挑战,使得全面推行该方案在当前阶段难度较大,恐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居民共识与意愿统一难度大。老旧小区居民构成复杂,经济状况差异巨大,统一改造要求居民承担“大部分”费用,即使有定额补贴,对于低收入家庭、退休老人等群体而言,仍可能构成显著负担,强制推行易引发抵触情绪和新的社会矛盾,有违惠民初衷。同时,居民对门窗的材质(塑钢、断桥铝、铝木等)、样式、颜色、功能(如通风方式、纱窗类型)偏好各异,统一采购难以满足所有居民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即使提供有限选项,也可能因众口难调导致部分居民不满,甚至出现“统一改造后,居民自行二次更换”的尴尬局面,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政府与供热企业奖补资金难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对小区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居民住宅内的门窗作为居民专有部位,不属于国家和省级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范畴内,无法享受政策扶持。同时,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需统筹用于更广泛的民生领域和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数量庞大,统一更换门窗所需奖补资金总量大,仅凭区级财政难以承担。供热企业虽能从节能中获益,但其经营状况、节能效益核算复杂且存在滞后性,要求其承担定额奖补缺乏普遍适用的政策依据和足够动力,企业配合意愿不高。
后续,我们将跟踪研究门窗改造的可行模式,待条件成熟时优先考虑您的方案。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王泽成 联系电话:5180217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