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孕期女员工社保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于2023年8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威海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威人社字〔2023〕23号),实施细则第七项社会保险补贴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范围、条件、补贴标准及政策时限和资金来源。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 50 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持有《残疾人证》人员。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我区为40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81.99万元;为267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灵活就业补贴1154.29万元;为12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5.78万元。
您提到的第一种解决方案,目前没有相关的社保补贴政策。第二种解决方案中,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妇女联合会已下发通知要求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在通知中也明确了对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育儿妇女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妈妈岗”就业模式的推行,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育龄妇女群体的关注,区人社局作为服务各类群体就业的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将各项社会保险补贴等落实到位。
联 系 人:刘建玲 联系电话:0631-5865798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