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威海望岛工业园基础设施,排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和交通整修的建议
(一)平度路西延断头路段涉及道路修复和翻新、绘制交通标识、安装路灯等建议。经落实,该路段属于市政路,已列入2025年区级城建重点工程。区城投公司已于2025年4月底开始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雨水管道的铺设,正在推进道路基层施工,预计8月完成沥青路面铺设,9月完成人行道和路灯安装,并由交警部门划设交通标识和标线。
(二)园区内道路涉及道路修复和翻新、绘制交通标识、安装路灯等建议。经落实,园区道路用地范围位于工业园内各企业用地红线内,园区道路中间线为各企业之间用地红线的分界点,园区道路产权责任人即为园区内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时,按份共有人按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等”等相关规定,园区内道路修复和翻新、绘制交通标识、安装路灯等事项应由企业(业主)自己负责。
二、关于电力系统排查升级的建议
经与国网威海供电公司沟通,供电公司产权设备已于2年前完成更新,目前设备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园区内企业自用电力系统包括变压器、高压电缆等,设施权属为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等相关规定,将督促企业及时检查检修,确保运行使用安全。
三、关于排水与消防设施升级的建议
(一)供水管网情况。经落实,园区内无威海市水务集团配建的供水设施,各企业的供水设施均由企业自己投资建设。
(二)排水管网情况。经落实,园区内的排水管网由各企业自己投资建设,区城投公司将结合正在修建的平度路西延路段工程,将园区道路与市政路相接的雨水管网进行连接。
针对园区内的供水、排水管网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等相关规定,将督促企业及时检查检修,确保管网运行使用正常。
(三)消防设施方面。街道已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每年对望岛工业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重点围绕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教育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内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定期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不反弹”。2024年,街道对望岛工业园60家企业完成了全覆盖检查,整改隐患130余处。同时,街道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最新的安全政策、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街道共计指导园区企业开展演练10余次,参与人数500余人;三是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细致入微地检查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关于建筑结构和外墙修缮维护的建议
经落实,依据《山东省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第十二条“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存在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对钢结构、建筑幕墙、外墙外保温系统、广告牌、灯箱、外悬挑部件等重要部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养护,发现存在腐蚀、破损、脱落等安全隐患的,应当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和治理措施”等相关规定,将督促企业加大厂区建筑的检查整修,确保建筑物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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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