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波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优化提升托育服务内涵》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教体局以“幼有所育”为目标,持续完善“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服务,通过“增供给、强共育、提质量”,推动全区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环翠区幼儿园63处,已办理托育服务的幼儿园53处(公办园32处、民办园21处),占全区幼儿园数84.13%。2024年,环翠区望岛幼儿园成功挂牌“环翠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并与区妇幼保健院合作成为医育结合试点单位。目前,53处幼儿园备案托位数1935个,已招生586人,提供的托位数能够充分满足2-3岁适龄幼儿的入托需求。
一、加强系统谋划,不断拓展托育资源。
2023年8月,区教体局联合区卫健局率先出台《环翠区幼儿园托班管理办法(试行)》(威环卫〔2023〕60号),明确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托班保教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托班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明确幼儿园开设与管理托班的发展路径。在托班的备案审批环节,联合区卫健局、行政审批局等多个部门,对幼儿园的师资队伍、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游戏场地等方面进行严格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托班审批和备案,各幼儿园开办托班积极性高。
二、严把政策导向,提供全方位保障。
按照《威海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威卫发〔2024〕6号)要求,区教体局联合区卫健局进一步理顺托育服务开办、运营以及保教费等补助政策,确保经费保障有章可循。开办补助方面,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托位数达到30个及以上的,每个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开办建设补助;托位数低于30个,按照每个托位数1000元给予补助。运营补助方面,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按实际入托婴幼儿数(不超过机构核定托位数)给予运营补助。保育费补助方面。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保育费补助,充分调动公办园、民办园参与托育服务的积极性,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强化内涵建设,着力提升托育品质。
聚焦2-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课程,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制定科学的托班保育方案,构建较为完善的托育照护体系。围绕保教人员职业道德、卫生保健、照护与保教质量、膳食营养等方面,组织开展4次集中培训,参训人数300余人次。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联合区卫健局、人社局,借助区妇幼保健院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专业力量,对托班保教人员进行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中高级育婴师等系列免费公益培训,不断提升保教人员在婴幼儿照护、儿童营养与健康等方面专业能力。多次选派优秀教师到深圳、上海等地跟岗学习先进托育经验,全面提升托班的保教质量,在托育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1名教师获省级一等奖,3名教师获市级一等奖和优秀奖。幼儿园定期走进社区或邀请适龄幼儿和家长走进幼儿园,开展0-3岁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亲子互动、游戏体验观摩等活动100余场,宣传科学的育儿理念,让适龄幼儿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托育服务。
四、公办园保教人员配足配强。
根据《环翠区幼儿园托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以下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每个班级至少配备2名保教人员。我区21处开设托班的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公办园,保教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配足配强,均取得相关资质。幼儿园按照规定统筹各年龄段班级保教人员配备,托班师资由在编教师、非编教师及保育员组成,为切实保障非编教师的利益,非编教师在评定职称、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下一步,区教体局将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经费保障政策,持续推动幼儿园托班提质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
联 系 人:郭莹莹 联系电话:5223511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