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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0724B/2025-42174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5-05-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3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5/23 10:52:4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丁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环翠区住宅小区物业停车位收费的意见与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位收费管理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目前,外围商业网点停车位通常多由开发单位独立运行或委托物业等第三方进行管理。2022年,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对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的标准、程序等进行明确要求,对规划内的停车位开发单位向业主出租或出售时,地上车位租赁费最高60元/位/月,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最高300元/位/月(含30元停车服务费);对利用小区共有道路、场地施划停车位,其使用和收费需经业主共同决定,租赁费最高60元/位/月。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城管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对违规收费、占道经营等行为及时移交上述执法部门处理。

二、关于优化车位资源配置方面

2022年以来,区住建局会同各镇街积极引导小区业委会在停车管理上发挥作用,通过引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等管理,截至目前,共有50余个小区制定了小区停车管理办法。同时,在中心小区等部分小区率先推行错峰停车,白天工作时段向小区周边单位提供停车位资源,给小区带来收益的同时还缓解了周边的停车压力。此外,区住建局积极指导相关镇街借助老旧小区改造的契机,从存量上深度挖掘,通过优化小区绿化、利用闲置空地等方式累计增加停车位800个。

三、关于规范停车管理和服务方面

2021年,我市出台了《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文件明确了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要求,鼓励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停车共治共享协商机制,定期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停车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支持居民通过业主大会制定住宅小区停车规约,实现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和服务自治。同时,明确了住宅小区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停车行为,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022年以来,环翠区住建局常态化开展“美好家园共建”等集中整治工作,督促物业企业针对住宅小区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截至目前共整治各类停车管理问题2300余处。对物业管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通过引导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更换物业,截至目前,共完成25个小区的物业更换。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推进精致城市建设。

联系人:崔文义       联系电话:5231734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