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空坠物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住宅小区宣传,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在小区出入口、电梯间、公告栏等显眼位置设立固定宣传点,张贴警示海报、悬挂标语,提醒居民注意高空坠物风险。利用小区LED屏、电梯广告屏循环播放防高空坠物公益广告,强化日常提醒。组织物业企业联合社区、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上门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高空坠物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强化法律知识普及,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中关于高空坠物的责任条款,明确法律后果。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如抖音、快手)等宣传平台发布高空坠物警示动画、真实案例视频,增强视觉冲击力,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日常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稳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公共区域高坠隐患排查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明确业主及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户外广告以及窗台放置物和外墙瓷砖等建筑附着物与所属人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高空坠物排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台账,属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业主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高空坠物排查清理工作。对达不到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附着物,及时清理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整改难度大的玻璃幕墙等,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推动多方联动,构建共治格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物业负责、业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体系。加大对影响住宅小区环境且有高空坠物风险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通过联合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方式,重点整治高空抛物、边缘区域堆放杂物等突出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房屋专有部分门窗、广告牌及其他搁置物、悬挂物的安全性检查及隐患整改,对阳台、窗台等边缘堆放、悬挂物品进行清理整治。对于专有部分的搭设物、堆放物、悬挂物及专有广告牌存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街道和执法部门报告。
四、引入科技手段,加强预防监管。持续加大防高坠技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监管手段的应用,构建“人防+技防+智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高空坠物风险。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全楼景监控或对空监控系统,确保监控范围覆盖建筑物外立面、高空作业区域及易坠物风险点,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时监测和震慑作用。结合智慧社区建设,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检测设备,如高清智能摄像头、AI行为分析系统、物联网传感器等,强化监控设施的精准性和可靠性,推动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
联系人:于文韬 联系电话:5231734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