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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8385M/2025-4191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 内容分类:综合服务信息
  • 成文日期:2025-05-1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环翠区第52届5·23歌咏会活动方案

时间:2025/05/16 09:27:43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1974年,为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原县级威海市举办了首届5·23歌咏会,至今已连续举办51年。环翠区秉承延安讲话初心,群众文化艺术不断发展。为进一步激发歌唱祖国热情,推动我区合唱艺术事业发展,拟于5月举办2025中国(威海)合唱节暨环翠区第52届5·23歌咏会专场比赛,以声传情,凝心聚力,助力“十四五”圆满收官,为打造精致、幸福、充满活力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贡献文艺力量。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合唱展演:2025年5月19日

2.专场比赛:202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

3.“为”海而歌·共谱华章——全国合唱艺术交流展演:

2025年6月14日

二、组织单位(合唱展演、专场比赛)

主办单位: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威海市环翠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威海市群众艺术馆 威海市音乐家协会 威海市合唱协会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馆

三、活动安排

(一)村居合唱选拔

4月份:各镇街和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镇街级合唱选拔赛,各村居原则上必须报名参加。通过选拔,每个镇、街选送至少2支优秀村(居)合唱团,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选送至少1支优秀村合唱团参加区级比赛。

(二)合唱展演

5月19日:14:00  威海市社会文艺团体合唱展演

(三)专场比赛

5月20日:14:00  环翠区中小学合唱专场比赛

5月21日:19:00  环翠区医疗卫生机构合唱专场比赛

5月22日:18:00  区直单位小合唱专场比赛

5月23日:18:00  区直单位大合唱专场比赛

5月24日:19:00  环翠区企业合唱专场比赛

5月25日:19:00  环翠区村居合唱专场比赛

以上比赛均现场直播。

(三)“为”海而歌·共谱华章——全国合唱艺术交流展演

于2025年6月14日举办,来自全国的合唱团体齐聚威海市环翠区,在威海市大剧院开展高水平交流展演活动。

四、活动地点

威海市望海园中学、威海市群众艺术馆、威海公园中心广场、威海市大剧院

五、专场比赛参赛队伍要求

1.区直单位大合唱、小合唱专场比赛(其中按人数,15-30人为小合唱专场,31-60人为大合唱专场,各镇街参赛人数不得低于60人);

2.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必须报名,参加情况纳入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

3.区直部门人数不足15人的,可采取联合参赛方式,联合单位不超过3个,各单位只能参加1个组别的比赛。

六、参赛细则

1.本次歌咏会以中文经典红色歌曲传唱为主基调,各参赛合唱团演唱一首曲目。参赛曲目请在报名表中标明演唱时长(6分钟以内),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赛曲目曲谱(带歌词)报区文化馆初审、区文旅局复审,再由区文化馆统一报送宣传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2.伴奏:伴奏形式不限。特色乐器伴奏限乐器五件以下,音乐伴奏只能是纯音乐伴奏,伴奏中不能出现人声伴唱。各参赛团队报名时需将音乐伴奏和报名表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经审核合格的音乐伴奏由区文化馆统一保存,不得临时更改。

3.各参赛团队的领唱、团员不能外聘,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评奖资格。

七、奖项设置和评分规则

1.奖项设置:环翠区合唱比赛,每个专场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团队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挥、优秀钢伴,其中每个专场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颁发证书,并予以通报表扬。

2.评分规则:

本次比赛采取分项打分,10分为满分,设置加分项。前四支参赛队演唱完毕后,评委给前四支参赛队打分,从第五支参赛队开始演唱完毕后即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精神面貌(总分值2分):

参赛人员服装统一,大方得体,精神饱满,进出场有序;

(2)艺术效果(总分值8分):

①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吐字清晰(2分);

②声音洪亮、协调、统一,音色优美,各声部配合默契,和声效果好(3分);

③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表演完整,有感染力和艺术性,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能够带动合唱队员情绪(3分)。

(3)加分项(总分值1.5分):

①区直单位大合唱、小合唱专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在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加0.3分;

②区直单位组中,参赛人数占本单位编制人数的比重,30%以下得0.6分,30-50%得0.8分,50%-80%得1分,80%以上得1.2分(如参赛人数达60人,直接赋1.2分)。

参赛人员编制数,除按照《方案》规定编制赋分外,对于多个机关单位合报的参赛队伍,按各自单位编制数分别计算分数,以各自编制得分的平均分赋分整个参赛队伍。

八、评委会组成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全省合唱界知名专家组成,共7名,负责对参赛团体的演唱进行专业评判。

九、专场合唱比赛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5:00止

联系人:张玲 田文斌 电话:0631-5288336

邮箱:whgjh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