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协助医疗机构注册规范清理工作的函》,我局依法注销下列医疗机构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失效。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一览表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一览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注销原因 |
1 | 威海康威门诊部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 | MA3MQ6GW-437100217D1102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 |
2.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