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环翠区医药领域商业贿赂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一)医药企业在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药企业在流通环节使用票据、虚构业务事项以及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等违规套取资金,将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药企业(含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有关工作人员在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过程中,采用以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以“回扣”或假借“介绍费”“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统方费”“手续费”“酬劳费”“信息费”“佣金”“赞助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或用“红票”冲账等方式,直接或间接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行为。
(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营销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以“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名义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的现金和实物的行为。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给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培训会”“研讨会”“考察”等名义提供境内、境外旅游等,或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
(六)医药企业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研经费等领域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征集
投诉举报热线:12345
(二)邮箱征集
hcsjfbzdjzk@wh.shandong.cn
(三)来信来访征集
来信征集: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北路50-3(环翠区市场监管局)
来访征集: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管局 反不正当竞争科
四、注意事项
(一)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举报处理机构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二)反映问题线索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等。
(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