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名称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20〕49号)
三、补贴对象、补助标准及申办程序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保发放名单,对当月内满60、80、90周岁的低保老年人进行核实认定,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办理
程序如下:
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3.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核实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对通过审批的,及时在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护理补贴信息,自下月起发放补贴。
五、护理补贴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竹岛街道:南竹岛C区21-3号竹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6315329500
鲸园街道:北山路8号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5229318
环翠楼街道:世昌大道40-A号西城农贸市场三楼环翠楼街道便民服务中心5223400
孙家疃街道:富海路中段孙家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孙家疃股份经济合作社院内)5125212
张村:张村镇政府驻地西三楼312办公室 5753287温泉:温泉镇便民服务中心 5373068
桥头: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17办公室 5521059
羊亭镇:羊亭镇便民服务中心 羊亭镇民政办公室 5764618
嵩山:威海市环翠区珠海路57号东骏阅山57栋嵩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5552033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