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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601278/2025-01056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5-04-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5﹞24号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时间:2025/04/11 10:00:32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威海易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

林乐玲(女,身份证号:370102********412X)向我局举报,称威海易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装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7年4月13日办理设立登记时,将其登记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本案现已调查终结。现有的调查情况显示,易装公司设立登记中的财务负责人信息不是举报人林乐玲的真实意思表示。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易装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公示,45日内未有相关组织和人员提出异议。综上,我局认为易装公司设立登记中的财务负责人登记属于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骗取登记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易装公司2017年4月13日设立登记中的财务负责人信息。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易装公司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因联系不到易装公司利害关系人,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威环审服撤听告字﹝2025﹞24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如易装公司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姚又嘉        联系电话:0631-5800261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