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力抓好财源建设,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抓好财政收入管理。切实发挥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作用,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跟踪管理和服务,通过与税务部门、各镇街协调配合,加强税收征管与收入调度,做好大额税款和月末入库的税款跟踪保障工作,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夯实财源建设基础。二是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紧紧围绕上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必需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把有限财力用在关键点、紧要处,为维护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对上争取力度。把对上争取作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有力抓手,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加强对上级扶持政策及投资方向的研究,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密切对上沟通,畅通信息渠道,认真筛选论证项目,扎实做好各类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重大转移支付及试点试验项目争取工作。
(二)全力抓好政策建设,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速推进数字财政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赋能预算管理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纵向打通省市级数据壁垒,横向畅通部门单位衔接渠道,让“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预算监督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更智能。进一步优化调整镇街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管理体制,更好发挥土地资源价值。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作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从源头强化绩效导向,压实绩效责任,打造数量更多、覆盖更广的优秀绩效评价案例。抓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目标确立-执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反馈-结果应用”管理闭环,形成一批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的支出政策和标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全力抓好民生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投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项,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和可承受能力评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惠民利民政策应享尽享。二是聚焦百姓急难愁盼。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品质、医疗服务、就业形势、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弱势群体救助保障、义务教育“双减”、计划生育保障、退役安置等工作,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助推精致城市建设。树牢“人民城市”理念,统筹抓好文明城市创建,优化社区网络基础设施、智能化便民设施、安防设施等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污水治理、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区品质和居住环境。
(四)全力抓好底线建设,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深化财会监督约束。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为载体,瞄准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中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确保各项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处理发现问题,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构建管理有序、举借有度、监管有力的全口径债务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三是提升金融监管效能。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继续全面排查辖区投融资、养老、文旅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开展风险排查和分类评级,切实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牢牢守住金融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