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关于医疗卫生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程序类型 | 备注 |
郑东辉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3]311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郑东辉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治疗,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1 | 2024/01/02 | 2099/12/31 | 2027/01/02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张胜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3]312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张胜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治疗,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1 | 2024/01/08 | 2099/12/31 | 2027/01/08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郑东辉 | 自然人 | D202400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 | 郑东辉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替代医疗方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 | 警告 | 0 | 2024/02/01 | 2099/12/31 | 2027/02/01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简易程序 | |||
汇晨(山东)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3]3209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汇晨(山东)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圆整,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 1 | 0.02 | 2024/02/02 | 2099/12/31 | 2027/02/02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环翠区针艾堂中医养生馆 | 个体工商户 | 环卫医罚[2024]3118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三条 | 环翠区针艾堂中医养生馆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8日在威海市环翠区戚东夼11-9号206室开展诊疗活动,未向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备案,从事诊疗活动收入合计贰拾叁万柒仟叁佰柒拾柒元伍角。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五条“严重”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人 民币贰拾叁万柒仟叁佰柒拾柒元伍角,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3 | 23.73775 | 2024/02/09 | 2099/12/31 | 2027/02/09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市立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05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威海市立医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五十七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五十七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1 | 2024/03/05 | 2099/12/31 | 2027/03/05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兰积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0006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环翠兰积专科门诊部于2023年9月7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万大伟为许珊珊实施医疗美容手术,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较重”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较重”违法情形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万元 | 5 | 2024/03/22 | 2099/12/31 | 2027/03/22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艾臻仁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环翠专科门诊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0002号 | 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威海艾臻仁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环翠专科门诊部无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4日的手术室物表清洁记录,未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该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四十四条第(三)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五 十三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四十四条第(三)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五 十三条“一般”违法情形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元 | 0.04 | 2024/03/26 | 2099/12/31 | 2027/03/2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牟洛萱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000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牟洛萱于2023年10月25日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为张子明、谢雯雯两人注射减肥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 | 2 | 0.08 | 2024/03/27 | 2099/12/31 | 2027/03/2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刘山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0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刘山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元,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0.2 | 2024/04/07 | 2099/12/31 | 2027/04/0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康鑫门诊部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07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威海康鑫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 | 2024/04/07 | 2099/12/31 | 2027/04/0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班飞飞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0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班飞飞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0 | 2024/04/08 | 2099/12/31 | 2027/04/08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德韩牙博仕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环翠门诊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01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威海德韩牙博仕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环翠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1 | 0 | 2024/04/08 | 2099/12/31 | 2027/04/08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星芙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0005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威海市星芙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使用了取得了《护士执业证书》,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李丹凤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1 | 0 | 2024/04/17 | 2099/12/31 | 2027/04/1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李丹凤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000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李丹凤于2024年1月5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威海星芙妍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内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 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 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2 | 0 | 2024/04/17 | 2099/12/31 | 2027/04/1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李淑梅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0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李淑梅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环卫医证保决〔2024〕11163001号)保存的物品,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0 | 2024/04/28 | 2099/12/31 | 2027/04/28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幸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传罚【2024】3101号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 威海幸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3日未按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三百二十四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三百二十四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 0.8 | 0 | 2024/06/17 | 2099/12/31 | 2027/06/1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丁世将 | 自然人 | D202407173103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 | 丁世将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规定,应当给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规定 | 警告 | 警告 | 2024/07/17 | 2099/12/31 | 2027/07/17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简易程序 | ||||
姜冠斌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姜冠斌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 | 2024/08/23 | 2099/12/31 | 2027/08/23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华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09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威海华怡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未经备案执业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五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五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1 | 2024/09/04 | 2099/12/31 | 2027/09/04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万大伟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000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 万大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 | 2024/09/04 | 2099/12/31 | 2027/09/04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滕和志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 |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十八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十八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0 | 2024/09/26 | 2099/12/31 | 2027/09/2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滕志涛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4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滕志涛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滕志涛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 | 0 | 2024/10/15 | 2099/12/31 | 2027/10/15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赵惠娟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3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赵惠娟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赵惠娟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该行为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 | 0 | 2024/10/15 | 2099/12/31 | 2027/10/15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王小康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8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王小康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王小康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处罚标准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 | 2024/11/06 | 2099/12/31 | 2027/11/0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 |||
威海滕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D20247001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威海滕玉明眼科医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冲洗针”。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之规定, 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警告 | 警告 | 0 | 2024/11/06 | 2099/12/31 | 2027/11/0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简易程序 | |||
姜华尧 | 自然人 | 环卫医罚〔2024〕31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姜华尧非医师行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二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贰拾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2 | 0.052 | 2024/11/26 | 2099/12/31 | 2027/11/2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简易程序 | ||
威海市环翠区北竹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17号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威海市环翠区北竹岛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二十九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1 | 0 | 2024/11/26 | 2099/12/31 | 2027/11/26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简易程序 | ||
威海滕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环卫医罚【2024】3119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威海滕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 违法情形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 1 | 2024/12/11 | 2099/12/31 | 2027/12/11 |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 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