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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334636228F/2025-42001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2-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2025年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2批食品事项的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5/02/28 13:57:2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渠道涉案产品控制处罚机关
1威环市监处罚〔2025〕19 号邓竹青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邓青竹430522xxxxxxxxxxxx1、罚款 20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 3792 元。
2025.2.25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产品已销售完毕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威环市监处罚〔2025〕21 号环翠区欣民粮油百货店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案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枫稼香稻花香米3袋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环翠区欣民粮油百货店92371002MA94J17G9N1、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枫稼香稻花香米3袋;2、罚款1000元。
2025.2.28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收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