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威环市监处罚〔2025〕19 号 | 邓竹青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邓青竹 | 430522xxxxxxxxxxxx | 1、罚款 2000 元;2、没收违法所得 3792 元。 | 2025.2.25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产品已销售完毕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威环市监处罚〔2025〕21 号 | 环翠区欣民粮油百货店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案 | 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枫稼香稻花香米3袋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环翠区欣民粮油百货店 | 92371002MA94J17G9N | 1、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枫稼香稻花香米3袋;2、罚款1000元。 | 2025.2.28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翠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环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没收 |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