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实施机构 | 部门职责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1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重点工作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并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 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 行政检查 |
2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重点工作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并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协调和指导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 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督、评估 | 行政检查 |
3 | 教育和体育局 |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 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4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区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重点工作评估细则及评估办法,并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 对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5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 行政检查 |
6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 对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评估 | 行政检查 |
7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 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8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 普通话推广、普及与培训工作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9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 | 对义务教育课程的评估 | 行政检查 |
10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 |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1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 | 对学校安全状况的评估 | 行政检查 |
12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 | 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的安全检查 | 行政检查 |
13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 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度、时限等事项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4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5 | 教育和体育局 | 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对体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6 | 教育和体育局 | 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7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 对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8 | 教育和体育局 | 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 对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19 | 教育和体育局 | 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 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