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12月6日下午,本机关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交的举报线索,举报人在张村长江街家家悦超市购买了3盒鸭肉配方犬辅食罐头,生产商为漳州萌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23/03/20,用紫外线灯照射罐底生产日期处,会出现另一个模糊的生产日期(2022/10)。经调查,涉案商品生产商为漳州萌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品牌方为北京万物可爱宠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商为北京十方宠物食品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从北京十方宠物食品用品有限公司购进了12盒涉案产品,批次号为20230320,当事人以每盒5元的价格销售。截止案件调查时,涉案产品共售出6盒,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30元。涉案商品出现两个生产日期的情况系生产商漳州萌冠宠物食品有限公司篡改。生产商称被擦除的生产日期为包装喷墨调试过程中的正常操作,执法人员认为生产商的解释违背常理,逻辑上也存在问题,但限于地域限制,无法查明真实情况。12月17日,本机关将案件线索通过邮寄的方式转交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农业农村局。当事人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理结果: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承办人:陶洋、王登辉
立案期间:2024年12月9日
结案日期:202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