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翠区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威环发〔2017〕15号),围绕全区水利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依法行政与水利建设共促共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期治水重要论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水利建设全过程,并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全面推进我区水利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并被问责。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专题,组织全体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学法用法带头人。三是加强组织保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明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积极参与依法决策,对每一件合同、招投标文件都亲自审查、严格把关,积极邀请顾问律师参与,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二)优化涉企执法运行机制。不存在“乱罚款”、“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等情况;严格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等非现场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罚免罚”、柔性执法等宽严相济政策。定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执法、移动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综合查一次”,解决随意检查、执法扰民等行政检查。
(三)创新执法方式。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举办企业宣传、节水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切实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懂法良好氛围。结合涉水实际工作,协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不在自来水管网覆盖内的企业,主动对接,协助其办理取水许可证,避免存在无证取水的情况,实际解决企业用水问题。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本年度各大专项行动,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信息发布的涉密审核和质量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规范。二是把学习法律法规内容列入了年度部门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机关干部会等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水利厅、区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五)推进公正司法。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区市的经验做法,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系统内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上报和下达调整取用水计划、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等依申请事项修改、补充、完善实施清单中办理渠道、咨询联系电话、材料邮寄地址、申请材料等扩展信息、材料目录信息等要素,保证各要素规范、完整、准确;上传范本、样表等材料,为群众办理政务事项提供参考样本。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虽有法律顾问单位,但单位内部缺少专业的法制工作人员,法制监督覆盖面有限;较强针对性、实效性和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普法工作缺乏深度和广度;广大人民群众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头脑、保护自身权益还没有成为一种行动自觉,全民学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不浓,法律知识欠缺,用法律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差,不能适应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政治自觉性。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新时期治水重要论述,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水利建设全过程。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本人不定期上法治课、上党课等,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持依法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筑牢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实施了桥头镇柴里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和里口山、抱山泉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升河道水库防洪抗灾能力;汛前完成防汛抗旱指挥体系以及各类预案的调整,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了防汛应急演练和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加强防汛物资设备检修维护,建立24小时联合值班机制,统筹做好强降雨、台风防范工作,全区安全度汛。二是坚持民生为首,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启动实施了全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定期对全区106个村的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完成全区117个村龙头水水质不合格村整改;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实施了5个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按时足额发放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向指定移民固定收益分红,移民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居住环境有效改善。三是坚持节水为先,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严格实行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计划下达率100%,未出现超许可用水情况;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建设,严格把控新增、延续取水许可证,全面推进从严执法,全年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均为0;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调整理顺权责清单事项203项,将18项水务执法事项赋权乡镇;继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区32条河长制河道和105个行政村实现动态清零,积极配合推进环翠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四)强化监督,筑牢防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切实抓好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信息发布涉密审核和质量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不定期邀请顾问律师参与行政处罚、信访案件等活动,并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今年累计审查合同并出具审查报告5份;开展了规范性文件自查,今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水利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项目申报、招投标、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定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执法、移动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没发生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涉水案件处理等情况。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强化营商环境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时效性,确保政府合同签订合法合规,不断完善政府合同档案规范化保管。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夯实基础,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坚持重点学法制度,推动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强化业务指导,推进执法改革。针对赋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水行政事项业务不熟悉、流程不清楚、人员不专业等难点问题,积极完善职能边界清单,加强对一线执法队员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协调解决乡镇执法队伍专业性问题,助力赋权执法有效承接。
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