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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9126E/2025-00064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2025-01-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1/02 17:04:13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2024年,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威海市环翠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两审”联动机制,没有出台有违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上级要求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新品种权证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证书、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3项证明事项中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加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大力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1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按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工作同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智慧助力农业发展。一是搭建“环翠区农村大数据管理平台”,探索智慧化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更精准、办事更高效。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小微工程和低保、养老、医疗、雨露计划等惠民惠农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农数据全面筛查比对,先后发现村级工程应招未招、民主决策不规范等问题40余个。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环翠·链乡”智慧平台,聚集盘活全区优质涉农资源要素,推广培育“四季环翠”地域品牌,吸引更多资金资源进入乡村领域,平台设有“红色印记、链乡休闲、链乡业态、链乡主体”四大模块,内设“和美乡村、休闲运动、休闲农场”等十大项目,更直观、全面地展示我区优质涉农资源,为更多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便利。目前平台已累计发布各类宣传推广信息330余条,进一步激发了乡村优质资源活力和近郊文旅消费潜力。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上级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提升我区农产品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我区借助“齐鲁农超”平台,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外宣传推广力度,拓展线上销售渠道,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持续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推进监测帮扶对象纳入程序高效化。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持续建立健全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扛起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主体责任,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细化帮扶政策措施,抓实抓牢部门预警,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风险。三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从源头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为确保我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环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从源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工作人员结合农时季节,不定期到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处实时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2024年配合省级监督抽检53批次,合格率98.1%,例行抽检34批次,合格率97%。区级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检101批次,合格率100%。截至目前,我区省级监督抽检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1件。四是抓好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工作,净化农资市场环境。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农药经营单位排查了一遍,清理5家处于歇业状态的农药经营单位,和区行政审批局联合续展农药经营许可证11家,协助经区现场勘验1家。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农药产品150多个品种,发现短时超期农药10余种, 要求业主立即下架;对临近过期状态的农药,提醒及时处理;同时,将《农药经营者须知》、《肥料经营者须知》、《农作物种子经营者须知》发放到业主手中,督促业主守法经营。抓好农业投入品抽检工作,2024年共抽检农药样品20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抓好农药经营单位信息上报工作,全区48家农药经营单位均按时上报了农药经营信息,保证了农业投入品的实时监管。五是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无花果品牌。为开拓无花果新市场,打造威海无花果这一靓丽品牌,我区积极对接上级,联系无花果种植主体,最终推荐新元果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卉沛福农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作为我区企业代表参加。六是积极参与响应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千人助万企”活动。为更好助力企业发展,我局积极参与响应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千人助万企”活动,我局明确责任分工,由班子成员带头,全体机关干部广泛参与。各助企联络员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搭建起政企沟通的桥梁,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截至目前,我局45名助企联络员已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联系服务企业181家。全部走访情况均录入爱山东智能走访平台。助企管理员每周3次登录智能走访管理系统查看反馈给我局解决的企业诉求,我局暂未收到相关企业诉求。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修订后的《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化、正规化水平。2024年5月9日,清理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经清理,我局目前保留规范性文件0件。

(三)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度,避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工作,抓好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节点,由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把关,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内容、程序合法。2024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未实施重大行政决策。

6.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方案》,用好法律顾问,确保各类文件、合同内容程序合法,全年累计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合同44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确保了合同顺利签订、有效执行。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7.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完成12项行政执法事项(10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赋权镇街和人员下沉工作。一是沟通对接方面。6月11日、12日,我局分别与5个涉农镇街开展业务对接,对赋权事项和下沉事宜进行沟通答疑。7月初,已按照区级执法平台要求安排1名执法人员参与集中办公。8月上旬,已与5个涉农镇街签订《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完成赋权。二是理论培训方面。6月28日,按照计划安排,在区委党校开展农业领域理论知识与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镇街执法人员业务水平。7月28日,编制了农业执法案例指导。8月9日,按照区级执法平台要求,上传最新版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文书。三是实操演练方面。7月9日,组织5个涉农镇街执法人员在张村镇开展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畜禽养殖及种禽等方面的实地培训。7月10日,在桥头镇开展农业机械管理实地培训,重点交流培训了日常检查内容、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以及农业执法注意事项。四是下沉指导方面。9月后,每月例行按要求采取巡回、辐射的方式,对5个涉农镇街赋权事项进行了指导。除例行巡回、辐射指导外,还应镇街要求对具体赋权事项共进行了2场次有针对性的现场执法指导(2场次均为羊亭镇宅基地赋权事项)。

8.优化涉企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威海市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办法》和《威海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主体、程序、频次、方式等,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威海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我局积极联合威海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检查,通过对跨部门、跨层级的关联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 ”集成,实现“综合查一次”,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检查监管对象不重复打扰,强化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落实“首违不罚” “首违轻罚”等柔性执法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意识,最大程度地发挥好“轻微违法不罚”“一般违法轻罚”制度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健康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清单,各执法单位(科室)依据清单结合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工作同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优化涉企执法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优化行业专业领域内分级分类标准,科学确定对不同级别类别企业的检查频次和方式。结合实际制定了分级分类监管事项清单,通过实行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深入推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制定联合检查计划,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我局的农安监管科、绿色生态资源保护科等科室合并实施检查,在同一时间段内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检查,以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努力实现对企业的“无需不扰”。

9.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质量。经过全面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排查,发现我局存在行政检查随意性大、检查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农业部门对肥料经营企业(门市部)信息掌握不够,对肥料经营企业(门市部)分级分类监管没有做到全覆盖。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肥料经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门市部在本区的设立或经营不需要经过本区农业部门许可或备案。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制定如下整改措施:1、同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沟通,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双告知内容,筛选出新设立的肥料经营企业(门市部)。2、对全区肥料经营企业(门市部)进行摸底排查,并进行分级分类监管。3、全年进行整改。截止到目前,我局通过每周两次上网领取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双告知任务,及时掌握新设立的肥料经营企业(门市部),然后将信息推送给责任科室。农业执法大队对辖区进行了初步排查,对初步名单进行核实。环翠区目前拥有肥料经营单位51家。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将继续排查肥料经营单位并进行分级分类监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严守《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等省定裁量基准,严格在规定的行政裁量权范围内进行细化量化,不存在超过省定裁量基准的现象;严格落实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制度,不存在乱罚款现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按区司法局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执法证四年年审人员和新申领人员考试和换领证工作,没有出现因不参加年审考试而被取消执法证件的现象。积极组织做好机关干部普法学习培训工作,利用每周学习契机经常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每月至少学法一次。积极做好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订了《2024年度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指导按计划培训。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60学时,认真学习《环翠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稳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10.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预案操作手册,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操性。2024年我局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消防安全培训及防火疏散演练活动方案》《2024环翠区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方案》《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召开全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暨应急演练现场会的方案》等应急演练方案。

11.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一是召开全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暨应急演练现场会。我局于5月14日在羊亭镇爱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全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暨应急演练现场会,主动出击、全面预防,切实保障小麦生产安全。会议通报近期小麦条锈病防控形势,安排部署小麦病虫“一喷三防”统防统治工作。自接到小麦条锈病发生警报后,环翠区农业农村局立即成立专项督导组,下沉至5个镇街统筹指导小麦病害查防工作,督导镇街加密调查频次,确保全区1.64万亩的小麦种植查防全覆盖。同时强调今后要加强小麦病虫害的监测预警与信息收集,准确掌握灾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科学指导小麦病虫“一喷三防”统防统治工作。随后,组织各镇街农办工作人员观摩小麦病虫“一喷三防”统防统治现场,进行小麦条锈病防控应急演练活动。在重大农业有害生物有可能暴发流行情况下,组织专业防治人员严格按照《威海市环翠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现场统防统治作业,对我区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做好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在发生区域内不扩散、不蔓延,保证我区粮食生产安全。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防火疏散演练。为增强机关干部安全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应急避险逃生能力,7月5日,区委编办、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及防火疏散演练,约60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邀请消防大队宣教员围绕消防器材使用、消防栓水带连接、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常见火灾隐患等方面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向参训人员讲解火场逃生自救、灭火器及消火栓的使用方法等消防知识。培训结束后,以预设着火点为背景,组织全体人员模拟火场逃生至指定空旷区域,在宣教员的指导下,按照“提、拔、握、压”步骤,机关干部逐一进行干粉灭火器上手操作的实操演练。通过开展上述活动,提高了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火墙”。三是开展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 时,我局在威海秋歌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本次应急演练以张村镇福德庄村——蔬菜基地常规农药啶虫脒超标为背景,逐级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此次演练,有效提升了我区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应急处置的能力,此次演练以情景模拟的形式将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处置、总结等环节依次呈现,达到了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检验预案的预期目的,为推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六)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信访十条措施和“一案一策、一案一卷”“两见面、双签字”要求,稳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系统全面地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发挥“一枚纽扣”的精神,将信访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在处理群众矛盾的关键时刻,让各类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2024年,我局共受理了3件信访事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自身诉求,自觉维护好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13.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威海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健全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在处理12345热线工单及信访工作中,对于不属于农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业性民商事纠纷,坚持管行业必管纠纷调解的原则,积极组织专业性人员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调解意见,促使双方在进入民商事司法诉讼前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

1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努力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和出庭应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庭前准备,履行好出庭义务,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健全定期观摩和集中培训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府院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究需要共同推进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使府院联动重点再深化、联动领域再延伸、联动实效再提升,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15.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落实《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和出庭应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庭前准备,履行好出庭义务,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旁听庭审观摩活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共组织我局全体干部集体观看旁听庭审2次,通过观看旁听庭审,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晓了人民法院庭审程序,切身感受到法庭调查、法庭取证、法庭辩论的庄严及法治的公正,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规范农业行政行为,提升法治素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水平。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全面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等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法所有环节实现公开透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结果,涉企检查结果等信息全部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17.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区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防出台“越权文件”“违法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健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度,避免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问题。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切实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18.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质效。按照新修订的《环翠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对单位的机关干部进行合同管理培训,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合同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强化合同履行情况监督,确保合同依法依约履行。制定“局内科室以局名义签订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和司法局备案审查,局下属单位签订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和局法规科教科备案审查”的制度,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未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予备案,合法性审核率达100%。2024年以来累计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合同44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确保了合同顺利签订、有效执行。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19.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为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以“互联网+监管”为手段、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能力提升,不断提高监管和执法能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一是积极认领和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在上一级监管目录清单基础上,认领本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清单,做到应领必领,动态清零,并及时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监管方式等规定要素信息填报,形成我局监管事项实施清单。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以山东通移动端“互联网+”一体化监管系统为基本手段,建立完善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机制,有效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为营造便利化的市场环境提供信用监管保障。三是开展并肩执法。利用山东通移动端一体化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实现数字化精准监管,减少对企业打扰,积极指导企业自查自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依法经营。四是督促执法人员积极进行监管执法。在部门内将平台认领的监管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归口,明确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结合监管数据汇聚任务要求,进行任务分配,以促使执法人员对照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清单主动作为进行监管执法,促进监管全覆盖,保障执法行为有数据。

(九)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提升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考核工作质效。一是深入推进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威海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实地督查前期,积极做好执法卷宗整理准备工作,做好实地督查相关准备工作。实地督查结束后,根据《威海市环翠区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共性问题主动认领,对个性问题重点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明确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我局认领的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司法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为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成立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针对整治内容,结合农业农村行业实际,对照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流程,督促、指导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科、种植业科、推广培训科、绿色发展科等职责科室、单位全面开展完成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并撰写了《区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法制建设专业力量薄弱,单位内部缺少专业的公职律师、法制人员、监管人员,个别划转业务存在执法空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面临任务繁重和人员短缺的双重压力的问题。

具体原因一是行政处罚227项,行政检查29项,行政强制19项,监督抽检任务每年100多个;二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仅9人,其中畜牧领域执法需要极强的专业性,原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执法要求不匹配,加剧了执法人员短缺的问题;三是局内拥有执法证件人员较少,进一步加重了执法压力。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2024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是坚持读原著,学法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原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族宗教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的理论功底不断提升。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学、系统学。通过威海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通过参加区委办组织的环翠区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暨集中轮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情况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坚持带头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主动养成依法履职的新常态,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好习惯。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保障了各项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法治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学习引领,确保落实到位。2024年以来,局党组扩大会议,累计集体学习法律法规4次。在局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中,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目标要求,突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局党组多次学习研究法治工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强调了要树立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与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保持沟通,在法治的框架内,持续强化信访事项化解和稳控盯防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决策,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工作,抓好起草法律法规及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节点,由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内容、程序合法。2024年以来累计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合同44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政务公开方面,对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能够做到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四是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公开。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公开决策、依法决策,所有上报党组会讨论议题,需要报送“三重一大”申请的,能够做到应报尽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立项、起草、集体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备案等环节各项规定。

(四)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区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情况

一是坚持带头研读、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法治讲话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法治科室和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人员队伍,指导相关人员严格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公示;严格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统一使用农业执法文书文本,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严格贯彻落实《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要求,明确本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审核要素清单。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共开展执法活动100余次,处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三是注重法治专门队伍建设,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坚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的优势,10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评选工作,共评选出111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级覆盖率达到100%,执法人员与示范户面对面建立“结对子机制”,开展法律服务83次。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等制度,未干预司法活动及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主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防止发生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

(二)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引进、培养专业的法制方面人才,充实进法规科教科,增强我局法制队伍力量。二是引进、培养专业的法制方面人才充实到关键科室法制监管关键岗位,为业务工作更好开展保驾护航,更好履行业务工作职责。三是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制定下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明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依法依规开展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工作,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两审”联动机制,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抓好起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关键节点,用好法律顾问政策,由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竞争与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内容、程序合法、公平竞争。对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能够做到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

2.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贯彻三项制度

一是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部执法信息均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二是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配备执法记录设备,统一使用农业执法文书文本,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三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要求,明确本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审核要素清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法规科教科负责法制审核,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3.优化行政决策,稳步提升管理质效

一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公开决策、依法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要求向派驻纪检组提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后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备案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监督表》。对于涉法性问题及时与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沟通。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三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未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予备案,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杜绝未审先签的情况,防止发生合同纠纷案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