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环翠区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环翠建设规划等文件,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促进了卫生健康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等事项的
事前公示,行政处罚、随机抽检结果等通过人民政府网和信用网站等事项的事后公示。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使用执法终端执法,执法文书均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制作,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照《环翠区卫生健康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区疾控中心法制稽查科预审、区卫生健康局政法监督科复审及领导班子集体审议3级审核程序,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法律依据正确、处罚裁量精准、文书制作规范。2024年共审核一般程序案件28件,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4件。
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威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4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保留政策性文件6件。
四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对卫生健康系统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共上报203条。
五是落实合同审核制度。局机关及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涉法事务,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合同签订前经法律顾问及政府法制机构的双重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备案。2024年区卫生健康局向司法局备案合同11件。
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规范接访流程,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重复信访源头防范机制,强化初次信访事项转化为重复信访事项的监测预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案件处理等40余次。
七是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医疗机构成立投诉管理部门及医患关系办公室,实行首诉负责制,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医疗纠纷;落实首诉负责制,规范处理群众诉求,构建“院内和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促进医疗纠纷分层有序、实质化解。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区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及守信践诺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公示;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制定《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现场处置与执法规范》,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程序,执法人员不得擅自简化程序或超期执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执法工作。
三是确保行政执法独立公正。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与情况通报制度》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干预执法办案、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稽查,建立《工作提醒》机制,法制审核、案卷评查中发现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及时梳理提醒、督促整改,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网上考试和人员信息化管理,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并培训考试合格,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未通过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和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区疾控中心开展全员学法,全员考取执法证,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共计71人,全部持证上岗。
五是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应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和信用网站进行双公示。
(三)打造卫生健康法治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与行业管理、执法实践有机结合,开展“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书促学”的新型学法模式;建立非法行医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举报专栏和投诉热线反映问题,通过“一案一解”“以案释法”等方式,筛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执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保障群众健康权益。2024年开展“民法典”“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
二是加强普法力度,打造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智囊团”。持续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普法宣传,建立非法行医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通过举报专栏和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同时,建立了舆情监测及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诉工作的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涉法事务,为涉法事项提供法务支持。全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局决策论证、合同审查、文件审查、信访案件处理等60余次。
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用+量化分级”管理。将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纳入信用积分管理,并以量化分级为抓手,在持续三年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美、中医、餐饮具“信用+量化分级”基础上,率先全市将差异化监管延展到医疗机构全领域覆盖,通过差异化监管在持续加强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反向惩处”的导向作用,合力激发企业向好内力。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缺乏创新。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广、创新方法不足,普法宣传工作仍未做实做透。同时,在普法宣传对象方面也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系统普法任务往往都是负责法治的科室在承担,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比较年轻,经验不足,在案件事实调查过程中缺乏深入研究细节,在违法行为认定方面按照以往惯性思维去处理案件;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文书表述准确性、格式规范性有待加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将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摘编》等内容纳入学习培训计划,并依托“周三学习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健康中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了常态化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杜绝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司法活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区卫生健康局向区委、区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三是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落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责任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成立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将普法工作作为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事务。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系统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的重大问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以案释法”大讲堂,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提升医护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医疗质量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及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二)提升医疗机构监管质效。在全区全覆盖开展普通社会
办医疗机构“信用+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山东省“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将执法关口前移,变“事后行政处罚”为“事前监督指导”,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激发企业向好内力,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管理模式,实现差异化有效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把好案件办理“监督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法律依据正确、处罚裁量精准、文书制作规范;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处理投诉举报、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形成监督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