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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8385M/2024-41806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4-08-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6号委员提案《关于整合电动车市场资源推动环翠区文旅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7/05 14:57:43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电动车市场资源推动环翠区文旅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经营监管。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常态化检查销售单位的电动车强制性认证情况。经摸排,环翠区目前共有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67家,发现2家销售单位销售的6台电动车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1家销售单位销售的2台电动自行车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发现12家经营户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检查电动自行车租赁业户66家,未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抽检,共计抽检21批次,全部合格,从源头处维护我区电动车经营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对租赁电动车行业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检查租赁电动车商户99家,电动车数量2935辆,取缔无证租赁摊点15处,清理车辆141辆,清理租赁商户占道经营车辆480余辆,规范电动车租赁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策划推出“最威海 是环翠”系列宣传,对环翠区旅游特色、景区景点介绍、出游方式推荐等信息通过“掌上威海”“文旅环翠”“最威海是环翠”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介,让游客全方面掌握环翠旅游信息。今年已累计发布稿件近50篇次,网络总浏览量达170余万人次。

关于设置共享电动车方面。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2017年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第二条“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三)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2020年8月4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论证并向威海市政府汇报的《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威海市投放电动助力车的请示>办理情况的报告》中,论证结果是“考虑到我市‘带状结构’、沿海潮湿、丘陵地貌的城市特色,结合群众出行习惯等因素,建议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满足群众不同出行需求,不鼓励发展租赁电动助力车”,市主要领导同志于2020年8月5日批示:“同意各部门论证的意见”;威海市委2024年5月24日下发的《市精致城市指挥部会议强调事项(环翠区)》中明确指出要求环翠区清理共享单车;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我区目前暂时不宜设置共享电动车。

联系人:梅玫          联系电话:0631-5818765                                  

威海市环翠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