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邵元忠
办公电话:0631-5210967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仲裁员聘任、解聘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农民工等职工权益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等政策落实的辅助工作;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工欠薪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劳动维权举报投诉处理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的辅助工作;调查处理因劳动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事件;协调全区劳动保障所的劳动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