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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334636228F/2024-0259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4-06-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6号代表建议《关于规范电瓶车租赁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28 14:34:0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电瓶车租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以及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及区委编办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威环编办发〔2020〕20号)规定,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管理,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2024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3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件,当场给予警告11起,立案调查4起,共查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9辆。

联系人:周杰、周士栋;联系电话:5300329。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