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饮用大桶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环翠区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现状
我区共有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6家,其中桶装饮用水企业4家,产品明细为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天然水,2023年共监督抽检10批次,2024年已抽检6批次,全部合格。
二、监管情况
(一)加强指导,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60号令等相关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培训、出厂检验、自查及追溯等相关制度,加强水源水监测,定期对生产用水进行第三方检测,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每年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桶装饮用水企业负责人和化验人员到威海水务集团矿泉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学习,结合季节特点,不定期组织风险提示会,指导相关企业加强风险识别做好风险防控。
(二)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将桶装饮用水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品种,除进行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外,每年夏季会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源水监测、生产场所卫生、容器具完整性及清洗消毒、生产记录制度落实和出厂检验等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把控产品质量,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桶装水的进货单据和储存条件,确保桶装饮用水来源可追溯,同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指导生产企业与销售商及时处理,避免产生舆情。2022年以来,全区查办桶装水违法违规案件2起,罚没款2万元,有效净化了桶装饮用水市场环境。
(三)靶向抽检,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根据食品分级抽检的原则,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国家、省、市、区四级抽检,区级层面,每年确保对在产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覆盖抽检,重点对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等食品安全项目进行全面监测。同时,上级部门会对抽检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项目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监测,跟踪监测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对各级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和不合格产品市场清查,约谈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指导企业开展原因分析,制定科学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从严监管,确保桶装饮用水安全。加强审管衔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按新细则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同时结合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运转。深入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在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高效实施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查桶装饮用水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持续从严监管,确保桶装饮用水安全。按照GB 193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引导企业在水源水防护、臭氧杀菌、包装桶及封盖的清洗消毒和灌装防护区管理方面全面开展自查,针对查找的问题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并督促企业培养专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切实保证产品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联系人:高晓林;联系电话:5211869。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