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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0724B/2024-02442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4-06-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关于物业服务合约化、数字化的建议》答复

时间:2024/06/19 11:18:1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周建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服务合约化、数字化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公示公开。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包干制的无强制要求公示。现阶段,区住建局严格督促物业公司落实三公开制度,即公开物业服务标准及价格、群众诉求处置电话、小区公共收益。目前,全区243个住宅小区均设置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是发挥业主自治。针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积极引导业委会发挥作用,对服务好的物业公司,采取续签合同的方式保留,对管理不到位、居民不满意的物业公司,重新选聘服务质量高的物业公司进驻,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21个小区物业公司选聘。此外,对于物业服务合同需补充完善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可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物业服务不公开、不透明问题,自去年起,我们每年组织开展1次“物业服务阳光行动”,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价格、公共收益公开公示,提升物业运行透明度。此外,对于物业费减免,严格落实威海市物价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符合空置房申请条件的物业费按照60%收取。


联系人:刘奕彤  联系电话:5231734



威海市环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